民間房屋二胎怎麼辦?3大注意事項讓您辦理更快速_ 罰則 …

台灣房價之高,不少人每月付完房貸後,就沒有多餘資金可以做其他運用,其實還可以透過二胎房貸解決資金需求。用途不拘、辦理方便,歡迎用3分鐘的時間快速了解以下我們整理的房屋二胎資訊!

房屋二胎貸款(二胎房貸)的意思是拿已經在貸款中的房屋向另一家銀行或民間貸款公司再次抵押借款,這時房屋會設定第二順位債權人,因此二胎房貸又稱二順位房貸。當貸款人無法還款時,房屋拍賣的金額會先清償一胎貸款,有剩餘金額才會輪到二胎,由此可知二胎債權人承受的風險較大,所以願意受理房屋二胎的銀行不多,即便願意承做,利率也會比一胎房貸高,審核條件也更嚴格,因此二胎房貸主要會找民間申辦。

申請條件

符合以下資格,你也可以輕鬆申請房屋二胎:
1.年滿20~85歲之國民
2.正常工作滿3個月且有穩定收入,無薪轉證明亦可
3.名下房屋仍有殘值,持分也可辦理

準備文件

雙證件影本戶籍謄本,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印鑑章、印鑑證明近一年房貸繳款明細,撥款存摺封面影本,其他加分文件(財力證明)

申辦流程

1.提出申請:填寫線上表單,專員會於上班時間與您聯絡。
2.審核文件:根據提供文件進行二胎房貸試算,規劃可貸方案,並回報給您。
3.對保簽約:對方案沒問題後,雙方就會確認方案內容並進行簽約。
4.抵押設定: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
5.完成撥款:抵押設定完後就會撥款至指定戶頭,最快只要1天。

不可否認的,申請民間二胎房貸風險確實較高,這是因為坊間有許多非法業者混雜其中,使申貸人誤入高利貸陷阱,提醒你可用以下方式確認:
1.是否為合法立案的民間貸款公司
2.貸款利息是否超過行情範圍
3.是否額外收取不合理的費用
4.雙方是否約定時間當面對保
5.是否有實體店面經營

多數人向銀行申請貸款卻因收入條件與信用狀況不佳遭拒貸,想找民間貸款卻又害怕遇到高利貸業者而存有疑慮,其實只要找有一定口碑的合法業者就不必擔心。辦理二胎房貸歡迎來找我們,我們不僅是合法立案的民間貸款業者,也會是你最強而有力的靠山!

常見問題

◎我名下只有一筆持分建物,申請二胎房貸會有困難嗎?
不會,只要你的房屋仍有殘值,持分房屋也可以申請二胎房貸。

◎房子二胎可以貸多少?
若是向銀行辦理房屋二胎,都會扣除一胎房屋的貸款成數,因此可貸金額其實不多,但若是向民間二胎辦理,最高可貸到市價9成,充分解決您的資金問題。

延伸閱讀

法律小百科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總則

●本條例用辭定義如下:
一、公寓大廈:指構造上或使用上或在建築執照設計圖樣標有明確界線,得區分為數部分之建築物及其基地。
二、區分所有:指數人區分一建築物而各有其專有部分,並就其共用部分按其應有部分有所有權。
三、專有部分:指公寓大廈之一部分,具有使用上之獨立性,且為區分所有之標的者。
四、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以外之其他部分及不屬專有之附屬建築物,而供共同使用者。
五、約定專用部分:公寓大廈共用部分經約定供特定區分所有權人使用者。
六、約定共用部分:指公寓大廈專有部分經約定供共同使用者。
七、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指區分所有權人為共同事務及涉及權利義務之有關事項,召集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所舉行之會議。
八、住戶:指公寓大廈之區分所有權人、承租人或其他經區分所有權人同意而為專有部分之使用者或業經取得停車空間建築物所有權者。
九、管理委員會: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
十、管理負責人:指未成立管理委員會,由區分所有權人推選住戶一人或依第二十八條第三項、第二十九條第六項規定為負責管理公寓大廈事務者。
十一、管理服務人:指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僱傭或委任而執行建築物管理維護事務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或管理維護公司。
十二、規約:公寓大廈區分所有權人為增進共同利益,確保良好生活環境,經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之共同遵守事項。

●本條例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罰則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四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區分所有權人對專有部分之利用違反第五條規定者。
二、住戶違反第八條第一項或第九條第二項關於公寓大廈變更使用限制規定,經制止而不遵從者。
三、住戶違反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擅自變更專有或約定專用之使用者。
四、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二項或第三項規定者。
五、住戶違反第十七條所定投保責任保險之義務者。
六、區分所有權人違反第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未繳納公共基金者。
七、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違反第二十條所定之公告或移交義務者。
八、起造人或建築業者違反第五十七條或第五十八條規定者。
有供營業使用事實之住戶有前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行為,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六個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違反第四十三條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予停業、廢止其許可或登記證或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其未依規定向中央主管機關申領登記證者,中央主管機關應廢止其許可。
受僱於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之管理服務人員,違反第四十四條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廢止其認可證或停止其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三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前項以外之公寓大廈管理服務人員,違反第四十五條規定者,中央主管機關應通知限期改正;屆期不改正者,得廢止其認可證或停止其執行公寓大廈管理維護業務六個月以上三年以下或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資料來源:參考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