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借款有哪些問題?想要輕鬆申請就來這裡!_ 附則 …

每月繳完房貸後想做其他投資卻沒有多餘資金嗎?或是遇到周轉困難需要大筆金錢?那麼房屋二胎便是很好的管道,透過名下房屋申辦二胎房貸就能解決財務問題!想知道如何辦理房屋二胎嗎?請看以下的介紹

所謂的二胎房貸,是指原先買房所申請的貸款尚未清償完畢,另有其他資金需求時,以同一間房屋再次向銀行或民間貸款公司申請貸款,是貸款人較能迅速取得短期周轉資金的方法。目前受理二胎房貸的銀行較少,且申請條件較嚴謹,因此多數還是向民間貸款公司申請,且成數也比較高。

申請條件

年滿民法成年年齡,名下房屋已貸款過一次。
※即使有信用瑕疵、無財力證明,或是名下房屋為持分等被銀行拒貸的情形,都還是可以向民間申請二胎房貸!

準備文件

在申請房屋二胎之前,可先備妥以下文件:
1.身分證
2.收入證明
3.在職證明
4.戶籍謄本
5.土地建物謄本
6.房貸最近一年繳款明細

申辦流程

1.提出申請:填寫線上表單,專員會於上班時間與您聯絡。
2.審核文件:根據提供文件進行二胎房貸試算,規劃可貸方案,並回報給您。
3.對保簽約:對方案沒問題後,雙方就會確認方案內容並進行簽約。
4.抵押設定:至地政事務所辦理抵押權設定。
5.完成撥款:抵押設定完後就會撥款至指定戶頭,最快只要1天。

最後提醒你,市面上有不少房屋二胎詐騙案例,因此一定要謹慎挑選民間二胎公司,事先收取手續費、重要證件正本的都很有可能為詐騙集團,要小心不要上當受騙喔!

以上就是二胎房貸的介紹,有貸款需求歡迎填寫線上表單提出申請,讓名下房屋為您取得資金!

常見問題

◎民間二胎房貸有地區限制嗎?
我們全台都可辦理,只要填寫線上表單,就能立即為您安排貸款諮詢。

◎我名下只有一筆持分建物,申請二胎房貸會有困難嗎?
不會,只要你的房屋仍有殘值,持分房屋也可以申請二胎房貸。

延伸閱讀

法律小百科

住宅法-總則

●住宅法所稱主管機關,在中央為內政部;在直轄市為直轄市政府;在縣(市)為縣(市)政府。主管機關之權責劃分如下:一、中央主管機關:(一)住宅政策與全國性住宅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二)全國性住宅計畫之財務規劃。(三)直轄市、縣(市)住宅業務之補助、督導及協助辦理。(四)全國性住宅相關資訊之蒐集、分析及公布。(五)住宅政策、補貼、市場、品質與其他相關制度之建立及研究。(六)基本居住水準之訂定。(七)社會住宅之興辦。(八)其他相關事項。二、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一)轄區內住宅施政目標之訂定。(二)轄區內住宅計畫之擬訂及執行。(三)轄區內住宅計畫之財務規劃。(四)住宅補貼案件之受理、核定及查核。(五)地區性住宅相關資訊之蒐集、分析及公布。(六)轄區內住宅補貼、市場供需與品質狀況及其他相關之調查。(七)社會住宅之興辦。(八)其他相關事項。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配合政策需要興辦社會住宅,並準用第十九條至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一項、第三十六條及第五十八條規定辦理。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視原住民族教育及語言文化等傳承發展需要,會同主管機關,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原住民承租之社會住宅。

●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以直轄市、縣(市)轄區為計算範圍,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前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及家庭財產,未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標準,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二、特殊境遇家庭。三、育有未成年子女三人以上。四、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五、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七、身心障礙者。八、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九、原住民。十、災民。十一、遊民。十二、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十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

住宅法-附則

●住宅法施行前,除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社會救助法外,政府已辦理之各類住宅補貼或尚未完成配售之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應依原依據之法令規定繼續辦理,至終止利息補貼或完成配售為止。住宅法施行前,政府已辦理之出租國民住宅,其承租資格、辦理程序等相關事項,得依原依據之法令規定繼續辦理,至該出租國民住宅轉型為社會住宅或完成出、標售為止;政府直接興建之國民住宅社區內商業、服務設施及其他建築物之標售、標租作業,得依原依據之法令規定繼續辦理,至完成標售為止。

●以社區管理維護基金價購,政府直接興建國民住宅社區之管理站、活動中心及其他設施,未於住宅法施行之日前,完成移交為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所有,或經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予以完成出售者,且係單一社區管理維護基金出資並由該社區使用者,依前條有關更名登記之規定辦理,或經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得由該管地方政府依規定辦理出(標)售;其所得價款,交予社區作為公共基金。前項設施係由數社區管理維護基金共同出資者,由該管地方政府依規定辦理出(標)售;其所得價款,按原價購時之分擔比率交予各社區作為公共基金。住宅法施行後,以社區公共基金價購第一項管理站、活動中心及其他設施,得依前條有關更名登記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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