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二胎融資該找誰辦理?最佳管道推薦給您!_ 管理組織 …

台灣房價之高,不少人每月付完房貸後,就沒有多餘資金可以做其他運用,其實還可以透過二胎房貸解決資金需求。用途不拘、辦理方便,歡迎用3分鐘的時間快速了解以下我們整理的房屋二胎資訊!

所謂的二胎房貸,是指原先買房所申請的貸款尚未清償完畢,另有其他資金需求時,以同一間房屋再次向銀行或民間貸款公司申請貸款,是貸款人較能迅速取得短期周轉資金的方法。目前受理二胎房貸的銀行較少,且申請條件較嚴謹,因此多數還是向民間貸款公司申請,且成數也比較高。

申請條件

民法成年年齡,名下房屋已貸款過一次。
※貼心提醒:即使有信用瑕疵,或是無財力證明等任何被銀行拒貸的情況,還是可以向我們提出申請!

準備文件

雙證件影本戶籍謄本,土地、建物所有權狀印鑑章、印鑑證明近一年房貸繳款明細,撥款存摺封面影本,其他加分文件(財力證明)

申辦流程

備妥申請文件後,即可按照以下流程申請房屋二胎:
1.申請送件:免費填寫線上表單,並提供相關文件進行評估。
2.評估審核:我們有專業團隊進行申貸人的資料審核、進行胎房貸試算,完成後再向申貸人通知核貸金額、每月應繳金額與利息。
3.對保簽約:審核通過後將與申貸人進行對保手續,並簽訂契約。
4.設定抵押:與申貸人共同至地政機關申請抵押權移轉登記與設定。
5.迅速撥款:上述程序完成後,以最快的速度核發貸款金額。

在此提醒你,申請任何貸款項目之前,都應先檢視自己的財務狀況並做好理財規畫,才不會出現負擔不了每月月付金與利息的窘境,量力而為並謹慎理財才能為自己帶來更多財富。

想買房時可以靠銀行,想變現時就需要找民間貸款,不僅審核條件寬鬆、當日即可撥款,還能貸得更高額。房屋二胎歡迎找我們,有任何資金需求都能使用線上表單申請,在取得資金的路上讓我們成為你最佳助力!

引用自大揚代書YouTube

常見問題

◎申請房屋二胎需要保證人嗎?
向民間貸款申請房屋二胎並不需要保證人,只要確認名下房屋仍有殘值即可申請,且貸款全程保密,不會讓親朋好友知道。

◎如果已經借過其他民間二胎房貸了,還可以再向你們提出申請嗎?
如果你發現之前借的民間二胎房貸利率較高或額度較低,經我們專員評估後,就能為你辦理二胎房貸轉貸,先代償剩餘貸款金額再轉貸過來,並享有低利高額的優惠。

延伸閱讀

法律小辭典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罰則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人、起造人或臨時召集人違反第二十五條或第二十八條所定之召集義務者。
二、住戶違反第十六條第一項或第四項規定者。
三、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違反第六條規定,主管機關受理住戶、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請求,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改善或履行義務、職務;屆期不改善或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一、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未善盡督促第十七條所定住戶投保責任保險之義務者。
二、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執行第二十二條所定促請改善或訴請法院強制遷離或強制出讓該區分所有權之職務者。
三、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違反第三十五條規定者。
四、管理負責人、主任委員或管理委員無正當理由未執行第三十六條第一款、第五款至第十二款所定之職務,顯然影響住戶權益者。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管理組織

●管理委員會之職務如下:
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之執行。
二、共有及共用部分之清潔、維護、修繕及一般改良。
三、公寓大廈及其周圍之安全及環境維護事項。
四、住戶共同事務應興革事項之建議。
五、住戶違規情事之制止及相關資料之提供。
六、住戶違反第六條第一項規定之協調。
七、收益、公共基金及其他經費之收支、保管及運用。
八、規約、會議紀錄、使用執照謄本、竣工圖說、水電、消防、機械設施、管線圖說、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公共安全檢查及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文件、印鑑及有關文件之保管。
九、管理服務人之委任、僱傭及監督。
十、會計報告、結算報告及其他管理事項之提出及公告。
十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及其附屬設施設備之點收及保管。
十二、依規定應由管理委員會申報之公共安全檢查與消防安全設備檢修之申報及改善之執行。
十三、其他依本條例或規約所定事項。

●非封閉式之公寓大廈集居社區其地面層為各自獨立之數幢建築物,且區內屬住宅與辦公、商場混合使用,其辦公、商場之出入口各自獨立之公寓大廈,各該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得就該幢或結合他幢內之辦公、商場部分,經其區分所有權人過半數書面同意,及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規約明定下列各款事項後,以該辦公、商場部分召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成立管理委員會,並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報備。
一、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範圍之劃分。
二、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範圍及管理維護費用之分擔方式。
三、公共基金之分配。
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印鑑、餘額及第三十六條第八款規定保管文件之移交。
五、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與各該辦公、商場部分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分工事宜。
第二十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九條、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五十四條規定,於依前項召開或成立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管理委員會及其主任委員、管理委員準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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