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額借款要注意什麼?3分鐘帶您了解小額貸款_ 附則 …

有投資周轉等資金需求時,沒有擔保品可以貸款怎麼辦?不妨可以考慮信用貸款!以下是信用貸款的介紹。

以申請人的信用作為審核依據的貸款就是信用貸款,申請人無須提供動產或不動產作為擔保,銀行會根據你的信用紀錄、經濟能力等條件進行審核,核定信貸額度及利率。

申請條件

銀行信用貸款的申請條件較為嚴格,有以下4項
信用分數:審核信貸時,銀行都會調閱聯徵中心的信用報告檢視申請人信用分數。分數區間為200~800分,低於400分就為信用瑕疵。
財力證明:例如薪轉存摺出入明細、扣繳憑單等,讓銀行了解申請人有穩定的還款能力。
工作型態:銀行比較喜歡公務人員、專業人士、穩定薪轉的上班族,若是領現工作者,像是計程車司機、自由接案者,就比較不受銀行喜愛。
負債比例:金管會規定每人在金融機構的無擔保債務不得超過月薪22倍,包含信用卡、現金卡等。因此若是負債比例過高,也會影響信用貸款的過件率與可貸額度。

準備文件

引用自大揚代書YouTube

雙證件影本
戶籍謄本
財力證明
工作證明
撥款存摺封面影本

申辦流程

想要以最快速度取得信用貸款資金,可參考以下流程:
1.申請:填寫線上表單、持相關文件供我們評估。
2.審核:針對申貸人提供的資料進行信用貸款試算,並與申貸人報告核貸金額、每月月付金與利息。
3.對保:申貸人同意上述金額與利息後,就會進行對保手續並簽訂契約。
4.撥款:待設定完成後,最快可於當日內將貸款金額匯入你指定的帳戶。

申請貸款前也要提醒你做好財務規劃,才能在不影響生活品質的前提下,取得資金做多元用途。

身處後疫情時代,恰逢烏俄戰爭、航運成本增加、通膨導致物價不斷上漲,可以花的錢越來越少,經濟壓力卻越來越高,如果想為自己擺脫資金不足的困擾,並增加一點小確幸,歡迎你來找我們申請民間信用貸款,讓你不必再為短時間內所需資金困擾。

常見問題

◎我信用條件不好,要怎麼做可以貸得更高?
如果你過去曾有信用不良紀錄,但目前有高額資金需求,如果自己或家人名下有不動產可供擔保,就能貸得更高。

◎如何知道自己信用狀況好不好?
可向聯徵中心申請個人信用報告,查看信用評分。一般來說,信用分數大於650分才算不錯,有機會向銀行貸款成功。

延伸閱讀

法律小百科

銀行法-罰則

●銀行之董事或監察人違反第六十四條第一項規定怠於申報,或信託投資公司之董事或職員違反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參與決定者,各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外國銀行負責人或職員違反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一百零八條規定參與決定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銀行股東持股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或第五項規定未向主管機關申報或經核准而持有股份者,處該股東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一千萬元以下罰鍰。
經營金融機構間資金移轉帳務清算之金融資訊服務事業或金融機構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之服務事業,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一、主管機關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檢查其業務、財務及其他有關事項或令其於限期內提報財務報告或其他有關資料時,拒絕檢查、隱匿毀損有關資料、對檢查人員詢問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答復不實、逾期提報資料或提報不實或不全。
二、未經主管機關許可,擅自停止其業務之全部或一部。
三、除其他法律或主管機關另有規定者外,無故洩漏因職務知悉或持有他人之資料。
經營金融機構間徵信資料處理交換之服務事業,未經主管機關許可,而擅自營業者,依前項規定處罰。

●有下列情事之一者,處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五千萬元以下罰鍰:
一、違反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或第五十七條或違反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或第五十七條規定。
二、違反第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發行股票。
三、違反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至第三項或違反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二十八條第一項至第三項規定。
四、違反主管機關依第三十三條之三或第三十六條或依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三十三條之三或第三十六條規定所為之限制。
五、違反主管機關依第四十三條或依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四十三條規定所為之通知,未於限期內調整。
六、違反第四十四條之一或主管機關依第四十四條之二第一項所為措施。
七、未依第四十五條之一或未依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四十五條之一規定建立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內部處理制度與程序、內部作業制度與程序或未確實執行。
八、未依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或未依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一百零八條第二項規定報核。
九、違反第一百十條第四項或違反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一百十條第四項規定,未提足特別準備金。
十、違反第一百十五條第一項或違反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一百十五條第一項募集共同信託基金。
十一、違反第四十八條規定。

銀行法-附則

●本法公布施行後,現有銀行或類似銀行機構之種類及其任務,與本法規定不相符合者,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本法有關規定,指定期限命其調整。

●依其他法律設立之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除各該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適用本法之規定。
前項其他金融機構之管理辦法,由行政院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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