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貸款申辦流程?4步驟輕鬆貸走資金!_ 附則 …

好不容易通過銀行信用貸款審核,卻發現因為條件不夠好,額度不理想嗎?您知道除了銀行,其實有更方便、額度更高的貸款管道嗎?民間信用貸款條件少,額度不受金管會限制,完全依個人狀況評估!現在就跟我們一起來看看民間信貸的申請辦法!

信用貸款是以個人信用及財力條件為擔保的貸款方式,因為沒有抵押品,利率比其他貸款商品高,只有條件極好或是銀行偏好的客群,例如軍公教人員或百大企業員工,才能獲得較優惠的利率。銀行信用貸款審核嚴格,有些人因為信用空白、信用瑕疵或負債比過高等情況遭到拒絕,轉而向民間貸款公司求助。民間信貸條件寬鬆,不會調閱聯徵紀錄,只要勞保和薪轉滿3個月即可申請,最快當天就能完成審核撥款!

申請條件

符合民法上的完全行為能力人
薪轉、勞保滿3個月

準備文件

雙證件影本
全戶戶籍謄本
印鑑章、印鑑證明
薪轉存摺近3個月內頁明細
存摺封面影本(撥款用)

申辦流程

想要以最快速度取得信用貸款資金,可參考以下流程:
1.申請:填寫線上表單、持相關文件供我們評估。
2.審核:針對申貸人提供的資料進行信用貸款試算,並與申貸人報告核貸金額、每月月付金與利息。
3.對保:申貸人同意上述金額與利息後,就會進行對保手續並簽訂契約。
4.撥款:待設定完成後,最快可於當日內將貸款金額匯入你指定的帳戶。

引用自大揚代書YouTube

最後也要提醒你,申請任何貸款都有風險,建議多詢問銀行行員,才能找出最合適的信貸方案。

身處後疫情時代,恰逢烏俄戰爭、航運成本增加、通膨導致物價不斷上漲,可以花的錢越來越少,經濟壓力卻越來越高,如果想為自己擺脫資金不足的困擾,並增加一點小確幸,歡迎你來找我們申請民間信用貸款,讓你不必再為短時間內所需資金困擾。

常見問題

◎可以一次申請多家銀行的信貸方案,再選擇條件較好的銀行申請嗎?
建議不要!每向銀行申請一次貸款,就會留下聯徵查詢紀錄,若3個月內聯徵查詢超過3次,就會被銀行認為是高風險族群,再想申請貸款基本上是不會過件的!

◎我之前曾申請過其他民間信用貸款,但利率比較高,可以轉去你們那裡嗎?
當然可以,我們也有提供信貸轉貸、信貸增貸等服務,如果需要轉貸降息、代償債務、增額貸款,都歡迎找我們為你處理。

延伸閱讀

法律知多少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債權之行使及確定

●下列各款債權為劣後債權,僅得就其他債權受償餘額而受清償;於更生或清算程序終止或終結後,亦同:
一、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前,因不履行金錢債務所生損害賠償、違約金及其他費用,總額逾其本金週年比率百分之二部分。有擔保或優先權債權之損害賠償、違約金及其他費用,亦同。
二、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所生之利息。
三、因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後不履行債務所生之損害賠償及違約金。有擔保或優先權債權之損害賠償及違約金,亦同。
四、罰金、罰鍰、怠金、滯納金、滯報金、滯報費、怠報金及追徵金。
前項第四款所定債權,於法律有特別規定者,依其規定。
債權人參加更生或清算程序所支出之費用,不得請求債務人返還之。

●匯票發票人或背書人受法院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裁定,付款人或預備付款人不知其事實而為承兌或付款者,其因此所生之債權,得為更生或清算債權而行使其權利。
前項規定,於支票及其他以給付金錢或其他物件為標的之有價證券準用之。

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附則

●債務人對於金融機構負債務者,在聲請更生或清算前,應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請求協商債務清償方案,或向其住、居所地之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聲請債務清理之調解。
債務人為前項請求或聲請,應以書面為之,並提出財產及收入狀況說明書、債權人及債務人清冊,及按債權人之人數提出繕本或影本。
第四十三條第二項、第五項至第七項規定,於前項情形準用之。
債權人為金融機構者,於協商或調解時,由最大債權金融機構代理其他金融機構。但其他金融機構以書面向最大債權金融機構為反對之表示者,不在此限。
債權人為金融機構、資產管理公司或受讓其債權者,應提出債權說明書予債務人,並準用第三十三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五款規定。
債務人請求協商或聲請調解後,任一債權金融機構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或不同意延緩強制執行程序,視為協商或調解不成立。
協商或調解成立者,債務人不得聲請更生或清算。但因不可歸責於己之事由,致履行有困難者,不在此限。
第七十五條第二項規定,於前項但書情形準用之。
本條例施行前,債務人依金融主管機關協調成立之中華民國銀行公會會員,辦理消費金融案件無擔保債務協商機制與金融機構成立之協商,準用前二項之規定。

●債務人依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一項聲請法院調解,徵收聲請費新臺幣一千元。
債務人於法院調解不成立之日起二十日內,聲請更生或清算者,以其調解之聲請,視為更生或清算之聲請,不另徵收聲請費。
債務人於調解期日到場而調解不成立,得當場於法院書記官前,以言詞為前項更生或清算之聲請。
債權人之債權移轉於第三人者,應提出相關證明文件,由法院或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通知該第三人參與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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